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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内“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30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和全国优质校建设,总结第十四届合肥市“文明单位”建设的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学校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合职院党【2017】29号《关于印发<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文明单位评选暂行规定》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首届校内“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现将2018年度“文明单位”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届校内文明单位的评选工作所有二级学院、各机关处室都可申报,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文明单位评选暂行规定》分教学单位和管理单位两个系列。

二、 活动时间
  2018年3月-2019年2月

三、组织实施

1.单位自评(自查)。11月15日前完成。全校各单位部门均应按照《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文明单位评选暂行规定》和《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合职院党【2017】29号的要求和 “文明单位”评比标准(见附件4《合肥职业技术文明单位考核评分表》)进行总结、自评。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单位申报(验收)表》(附件2)并附自评报告;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2.提交材料。3月31前确定文明创建工作联络人并报文明办(建议由部门副职或二级学院副书记担任),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单位创建联络员登记表》(附件3);11月19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请将纸质材料送至报送至校宣传部(行政楼405室)。联系人:丁迎春,电话:82364265,邮箱:382401603@qq.com

3.考核评选。12月19日前完成。文明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门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开展查阅档案、实地察看、现场测评。召开 “文明单位”评选汇报会,进行审核、评比。详见附件1《2018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评审办法》。依据评选得分和排名顺序,按上报单位的30%提出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4.审核表彰。2019年2月30日前,学校党委会审定校内“文明单位”名单并予以表彰。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把此次评选工作作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文明单位”的参创组织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视群众评议和舆论监督,让评选结果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

2.精心组织,全员参与。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明确此次评比活动的意义、目的、方法和步骤,做到人人知情、积极参与、认真组织文明单位的申报工作。

3.以评促建,完善制度。各单位要将制定的精神文明创建方案、研究创建活动的会议记录、平时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做好记录材料,根据《合肥职业技术文明单位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对照条件,认真总结,突出特色,特别是要对具有先进示范作用的经验加以提炼,积极探索、注重日常工作,加强单位的长效动态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附件:1.2018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评审办法

2.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单位申报(验收)表

3、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单位创建联络员登记表

4.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单位考核评分细则

  中共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3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校园文化科技艺术活动统筹协调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学雷锋” 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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