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师生思想素养 营造良好育人氛围——我校山水讲堂开讲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2018年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30

各处室、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2018年我校职称评审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0月8日,拟申报初、中级职称的老师携带继续教育证书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到人事处核定继续教育学时;拟申报高级职称的,将继续教育证书及相关支撑材料(如论文、课题、教材等)复印件交人事处。

二、10月10、11日,拟申报职称(初、中、高级)的老师将装订成册的材料交校人事处师资科。

三、具体申报过程:

1.申报人在各二级学院内述职,并由本学院填写评议意见。

2、各二级学院教学办主任作为本学院教师申报职称的经办人,负责将申报人员的《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高校教师任职资格简明情况登记表》报送教务处填写。

3、教务处、科技处和人事处将根据各自职责对申报材料的有关项目进行填写和审查,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将上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院人事处师资科。

4、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择时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和推荐,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评审专家组评审。

5.申报相关文件及附件表格见附件。

四、其他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按附件13规定的顺序形成目录,并装订成册。

2.请各位老师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8年9月30日

上一条: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做好9月份文明创建检查日工作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皖ICP备05003777号      皖公网安备 34018102340182号

汇心湖校区: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