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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最美瞬间”志愿者风采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12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巢湖经开区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最美瞬间”志愿者风采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合肥市文明办工作要求,为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扩大志愿服务影响,现将市文明办《关于开展“最美瞬间”志愿者风采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主题要求和投稿要求认真准备素材,每个主题素材照片不少于1张,并于7月中旬将相关素材报送至区文明办。联系人:夏云,邮箱:306649872@qq.com。

附件:关于开展“最美瞬间”志愿者风采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安徽巢湖经开区文明办

2019年4月9日

附件:






 

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












关于开展“最美瞬间”志愿者风采

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明办:

为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扩大志愿服务影响,营造向上向善、德行天下的良好风尚,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我市志愿服务成果,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工作要求,市文明办与合肥报业传媒集团决定从4月初起开展“最美瞬间”志愿者风采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最美瞬间”志愿者风采摄影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合肥市文明办、合肥报业传媒集团。

承办单位:江淮晨报、安徽省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对象

我市志愿者、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等均可投稿。

四、作品主题要求

(一)参赛作品主题要求

参赛者可选择以下一个或多个类别上报参赛作品:

1.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困境儿童、关爱困难群体、关爱残疾人、关爱贫困户等志愿服务。

2.党员志愿服务。

3.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社会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

4.服务精准脱贫、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志愿服务。

5.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无偿献血、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公益活动。

6.党政机关带头参加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无偿献血、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公益活动。

(二)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明办上报作品要求

1.市文明委成员单位结合业务工作,提供相应主题参赛作品,不少于3张图片。

2.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明办须积极组织、上报参赛作品,上报的参赛作品须覆盖所有主题且每个主题不少于3张。

五、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投稿至电子邮箱zyzfcsyds@126.com。联系人:琚园园,联系电话:18656151381

六、赛程安排

本次大赛将分为四个阶段,其中:

(一) 预告阶段(4月初)

合肥报业传媒集团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宣传本次活动;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明办积极宣传、组织、发动,参与本次摄影大赛。

(二)拍摄阶段(4月—8月中旬)

1.全市志愿者、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开展拍摄创作;

2.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明办拍摄、报送照片;

3.江淮晨报组织专业摄影人员集中拍摄。

(三)评选阶段(8月底)

本次大赛的评选方式包括网络投票评选和专家评审两种方式。其中网络投票将在江淮晨报官方微信或文明合肥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投票评选,该项投票分占比40%;专家评审将会邀请摄影专家进行打分评审,此项分值占比60%

(四)展览阶段(125日)

对评选出的获奖作品江淮晨报将精心制作,在市政府阳光大厅举办摄影图片展。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证书一份;

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证书一份;

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证书一份;

优秀奖:30名,奖金各200元,证书一份。

八、投稿要求

(一)内容要求

参赛作品须符合以下内容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活动现场全景图或活动特写图。

2.参赛作品须体现志愿者(着志愿者服装或戴志愿者小红帽),通过现场横幅或电子屏幕等背景反映主办单位和活动内容。

(二)格式要求

1.参赛作品格式须为JPG格式或JPEG格式,图片容量须大于2MB

2.提交的参赛作品须为彩色高清图片。参赛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但不能采用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3.每张照片下方须注明时间、活动主题、开展志愿服务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服务对象、关爱内容。

九、其它注意事项

(一)所有作品实名制投稿,不接受网名、昵称投稿。如投稿作品未标明投稿人信息,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参赛资格。

(二)摄影作品须为投稿者本人原创作品,并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侵犯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若有违反参展规则并引起法律纠纷的,由投稿者独自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凡入选作品, 活动主办方拥有使用权,并可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开展主题画册、展览、网站以及复制、出版、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作者拥有署名权。

 

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4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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